​​小时候老家的河里沟里有很多小螃蟹,有一次在河里洗衣服,河边的大石块挪开,很多小螃蟹四处逃窜,洗碗衣服,捡了半脸盆回家,奶奶厨艺很好,把小螃蟹油炸了给爷爷下酒。那时候经常吃油炸小螃蟹,又酥又脆,味道很独特。

大闸蟹出现在市场上后,大家就不炸小螃蟹吃了,改吃蒸螃蟹。中秋过后,是吃螃蟹的季节。

蒸螃蟹很考验人。水烧开了,螃蟹放进蒸笼,在热气的蒸腾下,它们的第一反应是用腿把身体撑起来,企图让自己离热浪远一点,无处可逃,只能锅里四处爬,不锈钢的蒸隔被蟹钳踩得“咯吱”作响,然而也只能挣扎十来秒钟,锅里就没了动静。真是可怜、真是残忍……但是……也真是很好吃……

小时候每次蒸螃蟹看到这状况总觉得人类罪大恶极,发誓一定不吃,当然,等螃蟹端上桌,那发过的誓马上就忘得一干二净了。如今混迹厨房多年,看惯了家禽鱼虾血淋淋的生生死死,煮螃蟹的时候早就没有当年的“假菩萨心肠”了。

螃蟹好吃,但吃起来又很考验耐性。除了蟹黄,每一块蟹肉都藏在壳里,好不容易才能剥出来一小块肉,很难满足“大快朵颐”的口舌之欲,性子急的人甚至会忍不住发脾气。而不耐烦剥的话一口咬下去,那透明的壳会咯到牙齿不说,蟹肉和蟹壳混在一起嚼,就像不会吃瓜子的小孩子一样壳和肉一口嚼,嚼了几口咽不下去只能全部吐出来,既倒胃口又扫兴致。

能坐下来慢慢剥螃蟹的人,是耐心而细致的人。据说上海男人这方面最厉害,他可以拿着一只螃蟹,从火车的起点站一路吃到终点站,等火车到站了,他的螃蟹也吃完了,拿起纸巾擦擦嘴角,拎着行李心满意足回家去。

螃蟹不好剥,因此与小龙虾一起有幸列入衡量男票是否忠心的重要标准。小姑娘为了考验男友,拉去餐馆,点半打螃蟹,嘟着小嘴儿,等着他剥好蟹肉剔好蟹黄,如果对方不懂事只顾自己大吃大喝,第二天马上被拉黑再也不肯联系。倒也干净利落。

当然,这只是小姑娘撒娇的手段而已,吃螃蟹的乐趣其实就在于慢慢剥慢慢吃。清初文人李渔爱蟹如命,每年螃蟹还没上市就攒好了买蟹钱,他的家人笑称之为“买命钱”,他吃螃蟹不喜欢别人帮忙必须亲自动手。他在《闲情偶寄》中写道:“旋剥旋食则有味,人剥而我食之,不特味同嚼蜡……”梁实秋先生在他的散文中也谈到吃螃蟹就像吃瓜子一样,必须亲手剥才有味道、有乐趣,不能由他人代劳。

最好吃的当然是蟹黄。家乡的螃蟹养在鄱阳湖里,每只母蟹都有大块的蟹黄,腴润醇厚,鲜香至极。小时候螃蟹便宜,经常买好几斤,蒸一大锅,嫌螃蟹肉剥起来麻烦,把蟹黄吃完就扔掉。过瘾得很。

家乡的蟹黄是固体的。买过几次江浙一带产的螃蟹,蟹黄呈黏糊糊暧昧不清的半液体状,虽然也很鲜美,但毕竟不是记忆里的味道。

每次只要和朋友聊到螃蟹,那蟹黄的味道就像鬼怪一样即刻附体,百爪挠心、垂涎三尺,只能缴械投降马上奔菜场买几只螃蟹蒸熟下酒才能解除那魔咒的控制。

严歌苓的小说《陆犯焉识》中,写到陆焉识在内蒙草原劳改的时候,他的妻子婉喻经常给他剥一大罐蟹黄托人送给他改善伙食。严歌苓肯定是喜欢吃螃蟹的,对于爱吃螃蟹的人来说,给人剥一整罐的蟹黄,可以说是表达感情最极致的手段了。

人类对螃蟹的热爱古往今来从未动摇过,在没有螃蟹的季节,人们甚至能用其他食材做出螃蟹的味道。袁枚在《随园食单》中就介绍了一道菜——“假蟹”,将黄花鱼去骨取肉,与咸鸭蛋、鸡汤一起烹饪,蘸醋吃,能以假乱真。古人会做假螃蟹,现代人当然也可以。据说将鸡蛋进行复杂的加工,能做出螃蟹的味道。最有代表性的是蟹粉豆腐,蟹黄珍贵难得,因此用咸蛋黄取而代之,吃起来也颇鲜香滑嫩。

古人写诗词,抒发愁苦的占多数,而写到螃蟹的时候,则个个精神抖擞、乐不可支。朱敦儒这样写:“蟹肥一个可称斤,酒美三杯真合道。”李白则盛赞:“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莱。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东坡先生更潇洒,他写:“渔父饮,谁家去。鱼蟹一时分付。酒无多少醉为期,彼此不论钱数。”

秋风起,蟹脚痒

吃蟹饮酒、赋诗作词

从古至今

是文人吃货的一大趣事

阳澄湖的大闸蟹

无疑为诸蟹中的花魁

最得老饕们青睐

难怪最懂生活的宋人要赞叹:

不到庐山辜负目

不食螃蟹辜负腹

就连大文豪苏东坡都忍不住

在大闸蟹面前

放下自己的矜持:

堪笑吴中馋太守

一诗换得两尖团

以诗换蟹

也算是一桩风雅趣谈了

诗人们一边吃蟹一边喝酒,左手拿着螃蟹腿,右手端着美酒杯,哪里还会有烦心事呢?况且吃蟹的季节是东篱菊绽、金风荐爽的秋天,也实在是找不到愁苦的理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