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了深圳“禁野令”的全文,和各博主大肆宣扬的“猫狗禁止食用”并不相同。禁野令给出的白名单包括“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以及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食用的其他家禽家畜”,其他不过是说了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食用为目的”生产经营或饲养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而已。“禁止食用猫狗”并非法令中颁布的条款,而是报告人在提案报告上给出的提议。所以本质上这不是件让人吵起来的事,因为大部分人也没有完全了解,就变成了两类一边倒的“给深圳政府点赞,严令禁止猫狗食用”和“侵害自由”的猫狗食用辩题传统正反方——当然说猫狗其实可能不准确,因为这一辩题主要是对狗来说的。

猫狗的身份地位

    不管怎么说,作为喜欢猫狗的人,我再想站在客观立场上看,也一定会有主观情感上的偏向性,觉得“如果禁食猫狗,我觉得是好的”。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道理已经讲了很久了,道德绑架的事也讲了很久了,所以抛弃情感,理性来看,我觉得确实不能让所有人都一定不能吃猫狗,即便对于喜欢猫猫狗狗的人来说心理上无法接受。这确实是权利。猫狗的地位并非如伊斯兰教里的猪一般,只是作为宠物中最普遍饲养的两类,以及作为宠物和人类接触时间最长且相处得最好的两类。人们还饲养很多别的宠物,喜欢爬行动物冷血动物的人也很多,喜欢水生生物的也很多,喜欢鸟儿的也很多,甚至于喜欢虫子(甚至是毒虫)的也不少。站在这些人的立场上,他们对猫狗可能感觉淡薄,但对于自己所喜爱的这类生物的保护欲和“争取权利”欲一定也很强。所以归根到底,猫狗只是宠物,和人亲近的动物中的一部分。

    我明白猫狗主人喜爱猫狗的心情,把猫狗当做孩子、亲人看待的心情,而且我以后养他们时也会打算这么做,这么看待。但,有些不愿承认的事实是不得不承认的,猫狗的权利和人权不是同等的。因为喜欢猫狗,把它们当亲人看待,所以竭力想要维护,想要争取权益,但在非猫狗爱好者、非猫狗主人的眼里,猫狗与其他动物无异。因为人的主观情感而放大、突出的权利是变质的权利,我们无法证明猫狗高其他动物一等。真正的喜爱并饲养亚马逊巨人蜈蚣的人,他们的宠物受到的照顾和关注更少,甚至是冷眼和唾弃,所以常常选择圈地自萌,卑微地选择“至少别被举报就好”。而且,从危险性上来说,一些剧毒毒虫、蛇类宠物远胜于携带狂犬病病毒的狗,伤人后危害大、一旦逃走后难以被发现所以难以处理等等。假如人的审美不是现在这样——假如节肢动物是“可爱”的,猫狗是不可爱的,那可以猜想,蜘蛛、蜈蚣等将成为主流宠物,其危害性也会在人的滤镜下被降低,人们会提倡使用类似于对狗使用狗链狗牌宠物狗登记的方式来对待这些宠物,降低其社会危害性,并且呼吁社会保护其权利,同时对非法使用节肢动物做药酒的贩子口诛笔伐。然而,描绘这幅场景的我也想象不出节肢动物成为主流的场景,生理恐惧就足够令我望而却步了。但我觉得这假设没有错,人们看待动物确实有滤镜,而且这滤镜是有理由存在的——长得好看的人也存在天然优势,这不是假的。(说个题外话:提到人的美丑,想起了特德姜的短篇《赏心悦目:审美干扰镜提案风波纪实》,关于审美干扰镜这一让人无法主观感觉出美丑的工具的全面提倡和全面禁止的讨论很有意思)滤镜的存在是合理的,但滤镜存在即正确是不合理的。

    我想大多数猫狗爱好者冷静下来思考下,都可以一定程度上认同关于猫狗身份地位的结论,也可以认同猫狗权利和人权的结论。不需要通过假设荒谬的极端条件来说明些什么,如果诘问猫狗爱好者“婴儿和狗狗都在火场中无法逃生所以必须救一个”之类的问题来迫使对方衡量权利,先不说这问题本身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比较得出来,问题本身就太恶意了。

“完全赞成禁食猫狗”

    作为猫狗爱好者或主人,首先要明白的是吃猫狗不犯法。法律法规方面的事不想多说,也没有详实的了解,但这确实不是法律上禁止的。只是猫狗的检疫标准不规范,食用风险比一般畜禽要高。这是提倡禁止的一个理由,但也仅仅是“提倡禁止”的一个“理由”而已。我家附近的市场,在我小时候还可以看见贩卖鲎的摊贩,这种奇异的蓝血生物总是令我心驰神往。但它是濒危动物,处于保护物种多样性(尤其作为活化石物种)所以禁止养殖和食用,这一出发点就完全合理,因此全面禁止也有根有据。而禁食猫狗,我们无法从客观上给出合理且可接受的禁食理由。如果是说“猫和狗就像家人一样所以不能吃”、“猫和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所以不能吃”等等,那就回到上一个部分了。

    此外,猫狗爱好者的仇恨对象实际上应该是非法捕食、夺取、贩卖猫狗的不法分子和这一类产业链,而不是合法经营的猫狗肉店以及选择吃猫狗肉的人——对后者的愤恨更像是“恨屋及乌”。深圳禁野令的白名单里有兔,如今养宠物兔的人也很多,但为什么大家对“禁食兔子”的呼吁没那么强烈,是因为家兔、肉兔养殖已经经历过长时间的积淀,有一套完整的产业链和相关法规。而猫狗没有,没有大型的合理的肉用猫肉用犬养殖场,也没有国家给出的猫肉狗肉检疫标准(至于一些地方标准,由于不了解真实情况所以不谈)。这导致不法分子活动猖獗,尤其在普遍视狗为普通家畜的农村地区,非法捕捉、贩卖狗的行为屡见不鲜。其中最令人心寒的莫过于毒狗,琥珀胆碱,毒鼠强,一些对人亦致命的化学品被用于毒镖、毒针等捕杀野狗家狗。吃有品种的宠物狗的,我个人觉得应该没有那么多,毕竟宠物狗大多名贵,如果有偷盗成功的不法分子,应该大多选择转手卖出来牟利。当然,我是喜欢土狗的人,也觉得中华田园犬不比别的狗差,理应和其他宠物狗一视同仁——但这是另一个问题了,而且也很难解决。我外婆家的土狗“小白”,我的儿时玩伴,也在某天失踪了,而且被打狗者打去食用的可能性很高。事实上我无法证明小白的失踪是否确实如此,但打狗食用这一行为在那时候确有其事,打狗人打着肃清流浪狗防止伤人的旗号,有时候是真的“误杀”,有时候可能是有意的误杀,导致一些家狗也惨死于打狗人手中。捕杀家狗这一行为,从理性角度来看,不管爱狗与否,都是不合理的;而且现在对于流浪狗也有比直接灭杀更好的处置办法。更别说以毒狗方式捕杀,导致有毒狗肉流入市场危害人体健康等问题了。我无法原谅非法打狗者,因为就算小白不是死于他们手下,他们做的事情也令人无法接受无法容忍。

    所以,如果说提倡禁止非法食用猫狗、禁止食用宠物猫狗(不是可作为宠物的品种,而是已经成为宠物,或为作为宠物这一目的养殖的猫狗),我想这是合情合理的。而禁止食用猫狗,那确实是在干涉其他人的自由权利。也许以后大家都不再吃猫狗了;但也许,肉用猫狗产业链成熟了,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肉猫、肉狗养殖业作为一种产业得到认可并发展了,这也是有可能,也是从理性上来说可以接受的局面。

“凭什么禁止我吃猫狗肉”

    从上个部分来说,我的意见是权利不应无端被禁止;但是我的立场是提倡大家慢慢不吃猫肉狗肉。不用禁止一类的字眼,而是寄希望于社会文明进步使得人们可以接受并践行这一想法。这不是说吃猫狗就没有素质,而是说,在知道自己有食用的权利的情况下,选择不吃以照顾另一群体——毕竟可食用的肉类还有很多——我觉得这完全是一种高尚的行为,所以称得上进步。我想提案报告人所说的不吃猫狗“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也是这个意思罢了。至于要问“为什么非得照顾他们的心情”,那就不是我说这些的本意了。只有主动做出的才是好的,才不是道德绑架。常常嘲讽“爱狗人士”的人,其实该了解到大多数猫狗爱好者不是无脑的道德绑架者,不是得寸进尺干涉你们权利的人;猫狗爱好者最初的本意一定是呼吁,只是常常在两方试探过度的触角下引发战争,被情绪掩盖的立场开始变得不理性,以至于两方想说的话都常常偏离本意。如果能够接受对方不想道德绑架自己,那可能站在对方立场上考虑也更容易一些。确实对猫狗无感的人,可能无法理解把猫狗当做自己家人的情感态度,但无法理解不代表不愿意去理解。这里我想说LGBT,虽然我想事先声明为LGBT争取权利是完全不同的问题,但在理解对方立场上是共同的,因为很多异性恋取向的人无法在生理和心理上感受到对同性的爱情,也无法产生和其他LGBT群体者类似的性别认知现象,但好在大家愿意去理解;而且,更好的是更多的人愿意去理解了。当然,这可能和第一部分讨论的也有些关系——人权总是第一位的,在捍卫人权上面,作为人的自己肯定更加积极。

    让吃猫狗肉者反感的另一点可能是觉得自己是少数方。诚然,我无法统计猫狗爱好者、无感者、厌恶者的数量,但从日常生活来看,身边应该还是爱好者占多数(仅以个人观点)。在认为猫狗爱好者是多数方的情况下,少数方更容易感觉受到侵犯、权利受到干涉。然而少数方不等于弱势群体,相反,就以上所说,人们拥有吃猫狗肉的权利,这在理上更加站得住脚,食客们应该是优势方、强势方才对。所以“选择不吃猫狗肉”这样的想法,不应产生于“到处都是所谓爱猫爱狗人士口诛笔伐,逼迫我不能吃”,而应产生于“我了解到对方对猫狗这两大物种(因为现在确实不止宠物猫狗)的深厚情感,所以我主动做出合理的让步,维护对方的感受”。倘若猫狗爱好者们都能承认食客们的权利并表示理解的话,可能食客们产生后一想法就容易得多。在非清真餐厅中,如果友人中有穆斯林,可以选择不吃猪肉;如果同桌有素食主义者,可以选择不点肉。穆斯林不吃猪肉是更加强烈的宗教约束,素食主义者不吃肉是更为个体化的个人选择(指因选择而非因先天的素食主义者);“因喜爱猫狗、把家养猫狗当做家人,所以不吃任何猫狗”这一行为的倾向性应介于二者之间。而日常生活中上面两种善意的、照顾对方的行为都可以见得到。当然,我一再重申每个问题都是不同的;而情感上的东西也是无法衡量的,人们会意识到在穆斯林面前吃猪肉对对方的伤害,但可能难以意识到在喜欢狗的人面前说“我觉得狗肉还挺好吃的”造成的伤害——而且这还并不是错的。

    人类的文明进程中,大家逐渐意识到保护物种多样性从而采取一些禁令,那么逐渐意识到照顾对方的感受从而做出选择也不是不可以的。我们可以通过客观事实来对群体做出硬性约束,也可以出于人和人之间的情感考量对自己做出软性约束。理想化地来说,社会总是在往好的方向走——不是从错的成为对的,而是从“现在的”变成“更好的”。不管以后是猫和狗从人们的餐桌上消失,还是出现了良好的肉用猫狗产业链,我都选择欣然接受。

    以后想养只萨摩耶。​​​​